利息多少以上算高利貸
導讀:
在去進行借貸的時候,一般都是會在合同上約定好自己的一個還款方式以及相關的金額的,那么就需要了解利息多少以上算高利貸?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法律快車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nèi)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民間借貸屬于民事行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約束和保護。在民間借貸中,利率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就屬于高利貸。 根據(jù)《民法典》規(guī)定:
第六百八十條規(guī)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當?shù)鼗蛘弋斒氯说慕灰追绞?、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同時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guī)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因此,民間借貸的本金受到保護,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樣受到法律保護,而超出部分則不受法律保護。
也就是說,民間借貸雙方(包括個人與個人、個人與企業(yè))之間可以自由約定借款的利息,利率可以高于銀行同期利率,但最多不能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對超出的部分將被認定為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
《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六百八十條第二款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guī)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中關于借款利率的其他規(guī)定:
?。ㄒ唬┑诙藯l 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后將利息計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后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后期借款本金。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當事人主張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后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shù),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ǘ┑诙艞l 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規(guī)定,要求民間借貸包括網(wǎng)貸中以各種名目約定的利息、違約金、中介費、服務費、取現(xiàn)費、逾期費等等,都視為是利息,并且利息不能超過每年百分之二十四這個紅線也就是每月百分之二超過部分法律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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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條